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保定律师本着为您提供专业、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实现大律精诚的意义。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工程欠款索赔的形成及现状分析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6 03:03)     点击:362

  工程欠款索赔的形成及现状分析

  (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6)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

  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7)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现状分析:

  (一)工程拖欠款逐年增加,长期挂账难以清结。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成为施工企业总资产中比重最大的一块,造成极为普遍的资产虚高、利润虚假的现象。

  (二)围绕施工企业的工程拖欠款,形成大量的“三角债”,债务链拉长。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许多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三)施工企业在夹缝中生存。利润丧失,信用降低,正常经营举步维艰,严重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四)引发了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造成了社会治安案件的产生隐患。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要鸿志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要鸿志律师,要鸿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要鸿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3129393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要鸿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保定律师 | 保定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要鸿志律师主页,您是第7124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