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律师承办未成年人与幼女谈“恋爱”的强奸罪案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7-26 03:45) 点击:521 |
(一)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 (二)辩 护 词 (三)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 3、证人杨x证言证明, 我通过刘x认识的齐某,她是刘x的朋友。一天我和刘x、齐某,XX在刘x他妈螺丝庄租的平房里玩, 晚上我和董x出去玩儿回来后,我发现床下有一个空的装避孕套的袋,第二天我问他们,他们承认有性关系。又过了大约一周多, 我和刘x、齐某到XXX家玩,XXX家没有大人在家,中午我去买饭,回来后我到XXX父母房间叫刘海港他们吃饭,一踢门半开了,好像里面有椅子挡着门,见刘x穿着小内裤在床上压在齐某身上,我也没有看清齐某的情况,就立即把门关上了。距这次三、四天的一天上午,我们四个人到我冢玩,大约1点左右我们四人在我父母的房间玩了一会儿, 我和XX到客厅里看电视。过了半个小时左右, 我见刘x从卧室里出来,手里拿着卫生纸包着避孕套的包装袋露了出来,我就知道他们又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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